第十四章?卖给茶馆
沈临一看到茶馆的招牌,眉头一下舒展起来。
哎哟,这地方他可太熟了,想当年他在0的大本营,几乎遍地都是。
闲暇周末时,他也去听过几次评书,说白了,现在的说书就是评书的老祖宗嘛!
而这些说书艺术广泛流传在市井当中,其中更是以茶馆作为聚集地,聚集了大量打发时间的闲人、文人、商贩、市井小民。
毕竟古代娱乐项目实在是太少了,来来去去无非就那几样,逛青楼自然是最热门的,但是那哪是普通人承担的起的。
其次便是剧目、戏文、说书了,这些花费相对较少,也能被一般的市井小民所消费得起。
而说书题材也是极为广泛,神话、武将、鬼怪、才子佳人种种类型,深得百姓喜爱。
沈临心中顿时便有了定计,自己手中的话本既然无法在书铺当中卖出去,不如卖与茶楼中的说书人。
他很有自信,如此有趣的神话故事,一定会引起热烈反响,特别是在孩童之间,绝对不会籍籍无名。
想到这儿,他赶紧整了整衣服,抬脚就往茶馆里走。
一见来客人,茶馆的伙计立刻迎了上来,他打量了沈临一眼,但是并未因为他身上的穿着而生出轻视,满脸笑容。
“这位小哥,您是来喝茶的还是听说书的?”
“如果是想喝茶的话,咱们有雅间,有大唐,若是听说书的话,有大书场和小书场之分,门口都有剧目安排,您随便挑!”
茶馆之中三教九流来往穿梭,若是没有眼力见的,早就被扫地出门了。
沈临摇了摇头:“这位大哥,我既不是来喝茶,也不是来听书的,我是来卖话本的,我写了一个神话类的话本,我瞧见你们的茶馆的门口张贴有告示收话本,所以想来看看!”
“卖话本?”伙计一听,脸色立刻郑重了不少。
不同于书铺伙计的狗眼看人低,伙计连神色都恭敬了不少。
“小哥您是读书人?”
“那是自然,我不仅熟读通背经典,话本我也是琢磨了大半个月才写出来的,我也给我的授业恩师,一位举人看过,他看得如痴如醉,赞叹不已,我想,若是放在小书场当中必然也受欢迎。”沈临睁着眼睛说瞎话,一点也不带害臊的。
不管怎样,总比饿死要强。
举人?
伙计脸色立刻都变了,难怪穿着如此普通,气度却如此不凡,原来是有一位举人老爷做老师。
“您随我来!”
伙计热情地将他迎接进去,介绍给茶楼的掌柜。
掌柜听说来卖话本的,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,这种事情司空见惯。
但当听说他有一位举人老师的时候,脸上这才起了变化。
只不过看到沈临的文稿后,眉头顿时一皱。
这字?
用脚写的?
这也太乱七八糟了吧,笔画不工整,结构松散,唯一能够可圈可点的就是还算干净了。
若真有一位举人老师的话,怎么会如此粗糙?chapter_();
他不是没有怀疑过作假,但能写出这么多字来的,那绝对是入过学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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