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萧凛和沈彻这对人物时,我总在“小爱”与“大爱”的拉扯里犹豫。
萧凛这个角色,从一开始就没给她留过“爱自己”的余地——十五岁接过父亲的枪,她就把“将军”的身份刻进了骨血里。
她爱沈彻,是爱那个军营里和她抢烤红薯的少年;
爱人民,是爱那些在战火里盼安稳的眼神。
可她唯独忘了,自己也会疼、也会累,也该有个能卸下甲胄的地方。
写她在南疆断粮时啃树皮,写她中伏时用背挡刀。
我好几次停笔——她本可以怨,可以恨,可以转身就走,可她偏不。
她的“大爱”不是空洞的口号,是带着血和泪的选择:宁愿自己疼,也不让百姓受战火;
宁愿被猜忌,也不让破风军的弟兄白死。
她到死都在说“太平盛世我做到了”,却没说一句“我疼”“我累”。
这份“不爱自己”,是她最让人心疼的地方,也是她最动人的地方。
而沈彻,我不想把他写成一个纯粹的“坏人”。
他站在皇位上,手里攥着的从来不是权力,是整个大靖的重量。
他忌惮萧凛,不是怕她反,是怕她手里的兵权、将士的忠心,会成为别人攻击她的武器;
是怕自己护不住她,也护不住江山。
他的“小爱”藏得太深,深到被权力、被猜忌盖过。
南疆断粮是错,天牢囚禁是错,让她拖着残躯出征也是错。
这些错,是他对萧凛、对将士们永远的亏欠。
可他后来的“补救”,又让我看到了他的“大爱”。
他没娶妻,没享乐。
把余生都耗在了朝堂上:整顿吏治、发展农桑、安抚遗属,把萧凛想要的太平盛世,一点点变成了现实。
百姓不愁吃穿,边境不再有战,破风军的精神得以传承——他对得起“皇帝”这个身份。
却永远对不起那个叫萧凛的姑娘,对不起那些埋骨他乡的将士。
这种“对得起身份,对不起爱人”的矛盾,让他成了一个复杂又真实的人。
有人问我“舍小爱而取大爱”有错吗?
我想,错在“舍”的方式——沈彻不该用“亏欠”来换“太平”,不该让爱他的人、信他的人因他而死。
可换个角度看,他的“大爱”又没错:他守住了萧凛用命换来的江山,让百姓过上了安稳日子,没让她的牺牲白费。
这种“错与对”的拉扯,才是人间最真实的样子——没有绝对的好人,也没有绝对的坏人。
大家都在自己的位置上,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,带着遗憾,也带着坚持。
萧凛和将士们把仗打完了,沈彻把盛世守住了。
他们一个在北疆的风里,一个在宫城的烛下,这辈子没能好好说一句“原谅”,没能好好道一声“再见”。
可我总觉得,他们是懂彼此的——萧凛懂沈彻的“身不由己”,沈彻懂萧凛的“死而后已”。
他们的爱,没藏在花前月下里,藏在了“太平盛世”这四个字里;
藏在了百姓安稳的笑容里;
藏在了破风军永远飘扬的军旗里。
或许这就是他们的结局:不是相守,是共护一方山河;
不是原谅,是彼此成全。
萧凛用命换来了起点,沈彻用余生走完了剩下的路,他们一起,给了大靖一个最好的“太平盛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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