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在天子面前,他也不敢多说。
李志对这个时代的打仗之法不慎了解。
但是李志知道这个时代应该打起仗来比较笨拙。
而且兵法谋略还不多,想到这里李志决定,用最简单的排兵布阵之法!
也就是元末之时,用明朝大军对付元代大军的办法!
所以说百越和蒙古区有一些区别,但是在李志看来就有共性。
都善于骑射!
那么就用明代的办法收拾百越。
其实明代之所以能胜过曾经踏破欧亚非的蒙古铁骑,因为蒙古之所以对付宋代游刃有余。是因为当时宋代国力积弱,根本就没有骑兵这样的东西!
战马十分的少,面对蒙古的铁骑自然不是对手。
另一个就是明代的杀手锏了……
当然李志也带来了!
李志点兵五万,带着五万人直奔旷野而去。
此李志志决定和百越好好打一场,让百越知道他可不是好对付的。
接着李志便接好队形之后。
对方百越王黝黑无比,身材不高,穿着一套短衫,嘴向前突,长得像个猴子。
百越王名叫山魈。
山魈看着战报哈哈大笑,不屑的说道:“姜恒楚真是胆子大了,竟然还要跟我在旷野一战!他也不怕我将他打的落花流水!”
哪曾想手下送来战报的探马对山魈说道:“回禀大王!此番来者并非是姜恒楚!而是纣王亲至!”
山魈一愣:“哦?竟然是商王亲自前来?哼!看来我也是对纣王这种人高看了!没想到纣王竟敢在旷野和我一战,莫非他不知我百越长处?我百越骑射的本事举世无双!原本我以为纣王能著四本功德之书算什么高人,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!”
山魈说完话之后在其手下,一个身穿皮甲的少女轻启朱唇,她的样子非常漂亮,和大商之类的女子又不一样,有着一种野性美!
尤其是皮甲上封都能露出白嫩的肌肤,可见和商朝女子却有不同的地方,商朝女人是万万不敢这么穿的。
女子脆声说道:“山魈大王,不要小看了纣王,毕竟纣王曾著四本功德之书,心智高绝,绝非普通!《本草纲目》就算是我族神殿使者也奉若宝典,纣王如此才智,自然知道我族长处,现在竟敢和我旷野一战,想必有信心。·
山魈贪婪的看了一眼眼前的女子,不过却不屑的说道:“圣女所言太过夸张了吧?我看了纣王无非是自大之辈!御驾亲征并想拿个首功罢了,如今如果旷野一战,我定然让他有来无回!”
山魈说完话,其实心中也在戒备,他不是傻子。
百越之中的圣女已经提醒了他,而且圣女的心智在山魈看来,也是非常高绝,自然明白圣女也是在劝解自己,只是看到圣女在夸赞纣王他心中不爽。
但是不能在剩女面前露了怯弱之态。
所以山魈才嘴硬的,就见山魈对手下众人说道:“点齐兵马!我倒要见识见识这位纣王究竟有何等本事!哼!”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相邻推荐:漂亮小可怜他快破产了? 穿越红楼收金钗 黎明前燃烧的某一天 同时在三本书里当深情男配 破镜重圆女主只想be 豪门顶级大佬非要娶我 月子里重生,我不装了! 修仙文龙傲天意外穿进abo世界后 刚穿七零被离婚,我掏出亿万物资 错位BY非木非石完结番外 不要和学弟拍暧昧照啊! 误把顶A当捞男后,揣崽啦 双缝空间:我的系统太会整活 被渣后,和前夫的徒弟HE了 穿为后宫文男主的下堂妻 规则怪谈:我的超能力给诡异整破防了 太奶重生十八岁:孝子贤孙都跪下 全民:亲弟抢我职业?百鬼夜行横推诸天 文中文,但全职高手! 领主:我招募的士兵怎么都是玩家